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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语交际教学的特点

语文课程标准指出:“口语交际能力是现代公民的必备能力。应培养学生倾听、表达和应对的能力,使学生具有文明和谐地进行人际交流的素养。”口语交际教学具有更强的综合性和实践性的特点。

好的表达往往是孩子思维、反应、理解、分析和判断等综合能力的表现,而不仅仅是表达技巧的表现。因此,口语交际能力是学生语文综合能力的集中体现和锻炼。同时,口语交际的内容往往需要与读书、写作和课文的学习相结合;与学生收集处理信息能力的培养相结合;与学生家庭、社区、学校等教育资源相结合。因此,口语交际是一项综合性的语文学习活动。

口语交际还具有强烈的实践性。学生口语交际能力的培养,不是仅靠教师教授,也不是靠写作业、做试题,而是更多地依赖实践体验活动。因此,教师要摒弃机械、粗糙和烦琐的训练形式,多为学生提供实践机会和条件。口语交际本身具有强烈的互动性,要求教学活动应主要在具体的交际情境中进行,而不宜采用大量讲授口语交际原则、要领的方式;应努力选择贴近生活的话题,采用灵活的形式组织教学。

在口语交际教学中,还要特别注重发挥评价的作用。从语文课程标准的要求中我们可以把握评价的基本依据,如可以从“讲述”“应对”“复述”“转述”“即席讲话”“主题演讲”和“问题讨论”等维度来考察学生的表达水平,同时参考学生的日常表现,如学习态度、对口语交际活动中的参与程度以及活动中的文明礼貌表现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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